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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拆除、清运项目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18-05-27 收藏 分享
价格 面议
区域 全国
来源 中国招标项目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包头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拆除、清运项目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 2018-05-25
详细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 包头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拆除、清运项目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包头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拆除、清运项目服务
二、招标人:包头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一标段:厂房拆除项目
二标段: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房屋拆迁资质;
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报表;
6、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7、信誉要求:经营管理获奖情况、三体系认证情况 无重大违规事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服务,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报表; 
5、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6、信誉要求:经营管理获奖情况、三体系认证情况 无重大违规事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5月25日至 2018年6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节假日休息)报名。
2报名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递交以下资料进行审核。
(1)投标人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标段);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及资信材料。
C: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赵  岩
手 机:13261030359
邮 箱:zhaoyanayy@126.com

 


 

联系人 杨晨
13651356799
136513567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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