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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物的担保,也可以是人的担保。担保人可以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当担保人有数位时,债权人可以向谁追偿?共同担保人的责任如何分配? 1、各共同保证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的,每个保证人各自以约定份额为限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每个保证人也应以约定份额为限为各自申报债权。 2、共同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虽然保证人之间应承担的份额是确定的,但对债权人而言,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没有份额之分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清偿全部债权。 《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七条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因此,深圳清债公司认为一般保证需要当事人明确约定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皆为连带责任保证。 更多精彩文章链接地址:http://www.128660.com/
| 联系人 | 杜润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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