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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用电;电气安装;维修与保养 随着社会的发展,基础建设及其它项目工程的进一步开展,塔吊成为了建筑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而在塔吊的机构中,随着塔吊型号的增大,电气配套系统占的比例越大。在本文中,将对国家施工用电规范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阐述了施工现场电气安装和使用要点。 1.施工用电 建设部1999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59-99标准)对行走式塔吊的道轨保护接零的要求,但未涉及塔吊本身如何供电的问题。在该标准要求现场供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即通常所说的TN―S系统:同时,在该标准对一些普通小型机械也都要求采取保护接零。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塔吊作为一种大型机具,若采用TN―S系统供电,保护零线应如何与塔吊连接。 若干施工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按照59-99标准要求实施TN―S系统,对所有机具都将PE线连接到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上;对于塔吊,有的将PE线直接焊在塔身上,有的将PE线压接在塔吊的地脚螺栓上。按现场电工的说法,塔吊也是一种机具,按59-99标准的要求,应将PE线连接到塔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上(即塔身上)。但是塔吊作为现场的高物,不仅是一个大型机具,同时还是现场的“避雷器”。假如像上述那样将PE线接在塔身上,当雨天打雷时,雷若击在塔吊塔帽上,雷电流顺着塔身、塔基终释放到大地中去的过程中,也必将沿着与塔身相连接的PE线流入电气系统中,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第二章第五节中明确规定:“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与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这段文字一方面说明了防雷接地可以与重复接地共用同一接地体,另一方面又要求二者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点有15m距离,就是为防止雷电流渗透到电气系统中去。 按59-99标准要求的做法,就是对塔吊采用TN-S系统供电,五根线(三根相线A、B、C,一根工作零线N,一根保护零线PE)进入开关箱后,保护零线通过五芯电缆随其他四根线一起上去接到塔吊控制室。但笔者认为PE没有必要接到控制室去。因为塔吊本身已与大地相连接,与大地一起构成一个等位体,电势为零,万一漏电,泄漏电流自然也会随着塔身流入大地,而操作工因身处控制室,身体上所加电压几乎为零,不会对生命构成危险。因此,从塔吊末级开关箱向塔吊供电可以使用四芯电缆,不必用五芯电缆。 故笔者认为对塔吊供电可采用三相四线制,利用塔吊本身是一个防雷接地,不再做保护接零。然而此时对塔吊的供电则成了TT系统,又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第四章节第三条“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相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施工现场应从级配电开始,把塔吊作为一个特殊的设备直接采取三相四线制供电,而其他的设备则遵循59-99标准实施TN-S系统供电,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更多精彩文章链接地址:http://www.shghd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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