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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ruiec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深圳源中瑞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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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比特币的交易价格迭创新高,数字货币正在成为学界、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热门话题。从吸引公众注意力的角度来看,将比特币笼统称之为数字货币或许无可厚非。但是,若是要对数字货币进行规范准确的专业讨论,则须界定数字货币的内涵到底是什么。 中心化区块链数字货币开发,比特币交易系统开发! 【深圳源中瑞科有限公司】 晏先生→电话/微信(138-2311-3821)QQ(281-842-7166) 首先,数字货币也是货币,在当今社会制度下货币必须是主权货币或者说法定货币。据称,比特币创设的原因之一,是为了通过货币去中心化或者去主权化来消除信用货币滥发现象。类似思想到目前为止还只是一种经济乌托邦思想,现实中从未实现过。就货币超主权而言,它实际是在主权基础之上的一种协议、一种共识。由此可见,数字货币首要的是主权货币或者说法定货币。 其次,数字货币必须具备货币的基本属性和主要职能。只要是货币,无论形态如何、属于何种介质,都必须具备商品交换媒介的本质属性和基本职能,具备价值尺度、支付手段、价值储藏等职能。应用网络技术的数字化货币,比传统实物货币具有更多优势功能,如交换效率高、交换安全、信息透明等。但不管采取何种形态,都需要获得巨大的信用支撑,并具备这些基本属性和职能。 后,关于货币的数字化,也有不同的层次。一是电子货币,即传统法定货币的电子化,包括电子钱包、网络货币、智能卡等。二是数字货币,即应用了区块链等新数字网络技术的数字货币,具有分布式记账、独特加密技术、去中心化结算等特点。 基于上述分析,所谓数字货币应当是货币的数字化,是货币和新区块链等数字网络技术结合的产物,具有主权货币的所有属性和职能,并具有分布式记账、去中心化结算等特点。目前,这一中国主权数字货币体系正研究和推进实施之中。 根据数字货币的内涵可以推断,比特币只能是一种“数字产品”。如果这个数字产品引起投资者关注,形成一定的交易规模,具有一定的投融资功能,那至多是“数字资产”,即数字化的金融资产。
联系人 | 晏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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