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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年限不足补缴没问题,可是真的那么容易么?

发布时间 2021-06-01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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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广州骏伯人力
区域 全国
来源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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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认为,社保的主要功能在于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因此不少人觉得,社保断交就断交,反正也可以续交。的确,在我们生活中,因为跳槽、失业等问题,常常会造成社保缴费中断。社保断交影响不大,时候补交就可以了,但事实真的如此吗?社保断了只是补缴这么简单?补交社保你需要考虑:补缴是需加收滞纳金和利息的!

 

1.欠费34000元,利息 滞纳金达31058元

媒体报道,去年成都的一位市民想要补缴从2010年至2014年一共4年的养老保险,总计为34195.8元,在此之外,还有利息2291.24元、滞纳金28766.84元。总计达到31058元。

不只是燃气费有滞纳金,还有电费、水费、信用卡、交通罚款、物业管理费……各种名目的滞纳金和利息收费充斥在我们身边。社保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也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但是很多想要补缴的人都不知道这回事儿。

 

2.滞纳金计算方法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包含)之后的保险费时,按照补缴金额分险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如下: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 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案例:

某用人单位2016年7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4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5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6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5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6月1日起,至7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比如,该员工5月份按照低基数缴纳社保,单位缴费:879.36元,个人缴费:262.51元,总计:1141.87元。

那么,总共需要缴纳滞纳金为1141.87?39?0.0005=22.27元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针对个体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费必须补缴滞纳金。

如有相关需要,骏伯人力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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