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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公司注册条件

发布时间 2016-06-20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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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岛汇诚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详情描述:

个体工商户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个人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汇诚帮您注册公司为您开启安心无忧的服务!  咨询热线:15275209302 汇诚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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