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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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来源 | 青岛汇诚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材料准备: (1)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登记表; (2)批准部门的批准证书; (3)该企业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4)该企业的资信证明; (5)该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正面免冠照片2张(2寸); (6)场地证明(租赁协议、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7)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营一栏内划。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一栏内签字。 7.申请书中住所是指申请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8.领取执照人为申请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2004年7月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投资人身份证明是指投资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的住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企业住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7.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8.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详情请咨询:15275209302 青岛汇诚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市南区南京路118号都市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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