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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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来源 | 北京广域代理注册事务所 |
详情描述:
推荐信誉单位代办北京注册医疗门诊部设立医疗美容诊所 代办北京美容医疗诊所医疗门诊部代办北京注册医疗门诊部,医疗诊所,内科门诊、口腔科门诊、医院审批,医疗美容门诊。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一)申请代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3、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卫生局委托北京市医疗整形美容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承担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和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设置和执业验收工作。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三) 北京市医疗美容门诊部审批要求 1、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床4张,手术床2台。 2、科室设置: (1)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外科、皮肤科、物理治疗室、美容咨询室; (2)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3、人员: (1)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卫生技术人员; (2) 每张美容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 (3)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美容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和1名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4)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4、房屋: (1)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 每室必须独立; (3) 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4) 诊室每美容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5、设备: (1) 基本设备: 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 离子喷雾器 多功能美容仪 皮肤磨削机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吸引器 电冰箱 双极电凝器 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灭菌设备 (2)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企业服务咨询平台:本着诚信、快速、专业、共赢的原则,竭诚为广大创业者和企业提供周到的服务,让您无忧无虑开创您的事业、专业的团队,提供的服务,丰富的代理经验,省时省力的办理方式本公司为专业的代理机构,专业从事医疗美容卫生许可证审批、药店注册代办、诊所代办审批、口腔门诊审批、中西医门诊部审批、医院审批、医疗器械公司注册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等代理业务的资深团队,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要请随时联系我们。 电话:13691121160网址:http://gydlzc.com/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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